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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穿防弹衣”上班让谁蒙羞2014-12-16 20:13:27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杨斐,33岁,湖南新邵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纪检委员。今年9月20日,网络上出现关于他所在的监督站违法违纪的举报材料,杨斐在网上实名跟帖。11月12日,他接到匿名恐吓电话,于是把买了十年的防弹衣穿在身上。12月1日,他实名举报新邵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自己的领导谢某。(12月16日《新京报》)

  作为湖南新邵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纪检委员的杨斐,实名举报新邵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自己的领导谢某,是他的合法权益,这和诬告、造谣生事全然不同,然而他现在居然饱受威胁,被逼到“穿防弹衣”上班,这会让谁因此蒙羞?

  首先是让我们的纪检监察机关蒙羞。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监督我们的领导干部,并且对发现干部的问题,向我们纪检机关实名举报,这对我们党的反腐败工作无疑是很有推动作用的,群众的监督举报无疑是各级纪检检察机关的千里眼,顺风耳,各级党委保护这些举报干部职工的人生安全,这对鼓励更多的干部群众行动起来,和腐败分子做斗争无疑是很有必要的,然而现在实名举报别人的纪检干部却需要“穿防弹衣”上班,无疑是让我们的纪检机关蒙羞的事。

  其次是让我们的每一个公民蒙羞。古人说:“邪不胜正”,然而一个纪检干部在行使自己的份内职责,向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党委领导干部的不正之风的时候,却饱受威胁,让这个纪检干部无路可走,只得“穿防弹衣”上班,这是每一个公民的耻辱,说明一些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还没有得到彻底的打击,他们还很猖狂,每一个公民都应该行动起来,和不正之风做斗争,都用自己微薄之力来支持正义的行为,干部“穿防弹衣”上班这样的事才可能绝迹。

  最后蒙羞的是公安部门。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力是公安部门应尽的职责,现在居然有实名举报党委领导干部的纪检干部被威胁,被恐吓,我们的公安部门却无作为,让这个同志饱受惊吓,只得“穿防弹衣”上班,在法治社会,这是让人羞愧的事,希望相关部门及时地亡羊补牢,让纪检干部早日脱下“防弹衣”。

  作者: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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