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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爱变成伤害2014-07-16 16:22:40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漂亮的女人当然养眼,但是没想到也会因此招来祸端。永善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猜测、忌妒引发的刑事案件,杨某就是因为妻子太惹眼而二度冲动以身试法,最终导致婚姻破灭,妻离子散。

  杨某和李某自由恋爱后结婚,日子虽过得朴实平淡,但也还算幸福。杨某因娶到了李某这样漂亮的老婆而暗自欣喜过,但是现实中老婆的喜好打扮、爱出门玩耍带给他更多的却是心里不安,两人常常为此发生争吵,久而久之,也从小吵小闹变成了大动干戈。2012年3月2日,杨某酒后回到租住房屋内,无故挑起事端与妻子李某发生争吵,因看不顺眼李某成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就用打火机将李某的围巾点燃,然后又把李某的衣服扔进正在燃烧的火中,导致家中的沙发、电视等物品被燃烧,李某母子被困于阳台上,严重危害了整幢房屋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邻居报案后,李某母子才成功脱险。次日,接到公安机关通知的杨某主动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在法院的调解下,积极赔偿了其他房屋用户的经济损失36000余元。为此,杨某以放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刑罚。2013年9月的一天,杨某因不信任妻子李某而发生争吵,李某跑出去欲拦车离开,杨某随后追赶将李某拉回家中,用木棒殴打李某,致李某肩部被打成轻伤,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杨某被抓获。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殴打李某致李某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杨某属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处刑罚实行并罚。对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原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撤销缓刑,总和刑期三年零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理解、包容、信任是维系感情的基础,深爱妻子的杨某,因生性多疑,心胸狭隘,面对妻子的爱美之举,不会欣赏亦不能接受,却忧心忡忡,无端找茬,把它当成心头刺,让原本从内心深处对李某的爱意变成了血淋淋的伤害,导致李某心灰意冷,彻底绝望,使一个爱意浓浓的家庭破碎,而杨某最终赔了夫人又获刑。本报讯:(通讯员:彭畅 左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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