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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惠济区孙庄耕地上建房 国土局处罚书成一纸空文2014-07-15 16:38:50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2013年9月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孙庄村村长邵成山未经批准私自在耕地上建房,2013年12月惠济区国土资源局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邵成山退还非法占用的18.7亩集体耕地,并限15日内拆除非法占地上的新建建筑物,恢复土地原貌。但是处罚书根本没起到任何作用,建房非但没有停工,反而加班加点的赶工期,现在基本建成。”河南科技新闻网接群众反映。

  反映群众称,孙庄村村长邵成山违法建房地点位于惠济区枯河以北、江山路以东,河南科技新闻网工作人员来到该项目现场,看到有七、八排两层的联排别墅洋房已经成型,工人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外墙装饰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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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村违法占地建房施工现场 (晨增 摄)

  河南科技新闻网工作人员调查惊人地发现,该项目用地并非建设用地,而是非法占用耕地近20亩,非法占用一般耕地10亩以上,涉嫌触犯刑法,此项目远远超过非法占用耕地罪的标准。

  惠济区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12月3日对孙庄村村民委员会下达的惠国土资源执罚(2013)79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为孙庄村村民委员会,法人为邵成山,案由:非法占用土地。

  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实:孙庄村村民委员会于2013年9月以来,未经合法批准,擅自在枯河以北、江山路以东占用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孙庄村集体土地12464.3平方米(18.7亩)(该宗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7008.7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5455.6平方米,其中12213.3平方米为耕地,251平方米为林地)建房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12464.3平方米。2、限15日内拆除非法占地上的新建建筑物7371.84平方米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貌。

  值得注意的是,在下达处罚决定书的当天,孙庄村村长邵成山在该处罚决定书上签了字。

  “发处罚决定书的时候,楼才开始盖,现在楼都差不多建成了。”反映人无奈地说。

  孙庄村村主任邵成山承认,现在正在建设的房子用地确实没有手续。

  “我是孙庄村的法人,不(在处罚决定书)签字会中吗?”孙庄村主任邵成山说:“一直在动员拆,我去了几回了,那都是老百姓建的房子拆不动。”

  据该工地工人介绍,这个工地从去年就开工建设,工程一直在赶工期,从没有听说非法占地的事,更没有听说拆除的事。

  为什么郑州市惠济区国土局下发的处罚决定书在孙庄村成为一纸“空文”?针对此事本网将继续关注!来源:河南科技新闻网 (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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