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践活动,顾名思义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实践。实践的关键在整改落实。去年6月启动的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在近一年时间里,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自上而下、真抓实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对于第一批活动单位来说,活动转入第二批不等于整改落实任务的结束,更不是纠正“四风”的完成,“收尾不是收场”。如何一锤接着一锤敲、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严格对照中央的明确规定,真改、实改、彻底改。(6月8日《人民日报》)
在教育活动中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观望态度。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执行缩水、贯彻走样。要求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就披上创业大厦、研发中心等“变形马甲”;严禁公款吃请请吃,就转到私人会所、内部食堂等“隐蔽阵地”;严禁公款送礼收礼,就引入礼品册、电子卡等“技术手段”……凡此种种,让禁令打了折、规定被架空。笔者认为,党中央的禁令就是铁律,就是硬杠杠,就应该百分之百得到实行,谁让禁令打折,党委就应该让谁下课。
从我们党过去的经验来看,一些很好的方针政策没有得到落实,一个原因就是一些党政部门,一些党员干部在执行的时候大打折扣,民间就有了“政策不出中南海”的说法,如果在这次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任由一些党员干部对八项规定等禁令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让党中央的规定打折扣,党中央让党员干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就有可能打折扣,甚至有可能落空。清除党员干部“四风”问题就可能成为水中月,镜中花。
党中央在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群众满意,一些党员干部在执行党中央的规定时搞变通,变换花样搞不正之风,或明或暗和党中央的政策作对,让党中央的各项禁令大打折扣,这样的党员干部利欲熏心,眼里没有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完全丧失了党性,更不要说党员干部的先进性了,这样的干部留在干部队伍有害无益,把他们及时地清除干部队伍,对保证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很有帮助的。
作为一个干部,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令行辄止,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因此干部队伍中,在执行党中央的禁令时,谁如果让禁令打折,党委就应该让谁下课。
作者: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