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校园及周边犯罪案件不时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校园与学生安全。近日,笔者通过对某县的案件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影响校园及周边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提出了检察机关保障校园安全的应对措施,努力为孩子们的学习成长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当前影响校园及周边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抢劫、故意伤害案件较为突出。2011年以来,该县校园及周边犯罪案件中抢劫23人,故意伤害15人,此类案件占案件总数的83.1%,犯罪由非暴力犯罪向暴力犯罪甚至严重暴力犯罪方向发展,成为影响全县校园与学生安全的主要因素。如王某抢劫案,王某初一学期就因厌学而退学,缺乏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引导,在经济陷入困境时,铤而走险,邀朋友姚某一起带上刀于2011年4月的某天凌晨窜到某中学校园,持刀进入6个男生宿舍对学生进行恐吓,用“快点拿钱出来,不拿出来就砍死你”这类语言相威胁,或者搜身强行索取现金要学生给钱,抢劫完毕后逃离现场。此暴力性犯罪让许多学生一直处于恐惧不安的精神状态,致使一部分学生不愿继续读书,有的甚至提出要转学。
(二)犯罪类型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校园及周边犯罪案件不仅仅是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这类暴力型的犯罪,还出现了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杀人、强奸、非法拘禁等恶性案件。犯罪类型出现了多元化。
(三)犯罪组织方式由单独作案向团伙作案的趋势。2011年以来,该县校园及周边犯罪案件,单独作案19人,占校园及周边犯罪案件总人数的29.2%;团伙作案有46人,占校园及周边犯罪案件总人数的70.8%,其中,抢劫18人;盗窃10人;故意伤害10人。团伙犯罪成为校园及周边犯罪案件犯罪的主要形式,均是无组织的共同犯罪,由于他们身心尚未完全成熟,受生理、心理、智力、阅历等因素的影响,单靠个人往往难以完成复杂的犯罪过程。因此,在作案时相互依附,借势壮胆,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这些人往往靠所谓的哥们义气和江湖义气,相互纠集,临时起意,一拍即合,便聚集在一起作案。
(四)从犯罪主体看,农民58人,占校园及周边犯罪案件总人数的 89.2%;无业人员6人,占9.2%。由此可知,农村犯罪比例大于城镇,校园及周边犯罪嫌疑人身份也主要集中在务农、辍学等这些群体。
(五)从文化层次看,初中文化程度的有46人,占总人数的70.8%,小学文化的有18人,占总人数的27.7%。校园及周边犯罪案件犯罪中,犯罪嫌疑人大都文化素质不高。
二、影响校园安全犯罪的诱因
1.家庭因素。家庭教育不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单亲家庭里,当离婚、死亡等其他原因失去了父母亲时,家庭的完整性便遭到破坏,这种家庭给子女心理造成的伤害使相当多的孩子因此而个性偏执,出现心里障碍。二是父母忙于外出打工,疏于对孩子的管教,将孩子留在家里跟爷爷奶奶等亲属生活,但爷爷奶奶等人不敢管,也管不好。三是父母教育方式不当。只要孩子学习成绩不好或者是犯了错误或劣迹,不是说服教育,而是不分青红皂白对孩子打骂、惩罚,这就造成孩子和父母感情破裂,出现逆反心里以及厌学或辍学的现象,父母也任其发展,使其过早地进入社会,并沾染了社会上的不良风气,走上犯罪道路。如吴某某抢劫案,吴某某个性要强,并处于叛逆期时,父母亲对其教育方法不当,致使其在初一年级第一学期就辍学回家,父母亲也认为无所谓,还以为是早日回家做农活,帮家里干活,就听任其辍学。吴某某辍学后整日游手好闲,与其他社会青年一起混日子。为赚取零用钱,于2011年与几名社会青年一起持大砍刀、电筒等工具,于深夜爬墙进入了其原来就读的中学,强行推门进入了多间男生宿舍,持到威胁50多名男生给钱没钱的连波鞋也拿走,最后抢得二百多元现金及几双波鞋。之后吴某某几人均逃到广东,2012年吴某某在广东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在法庭上,吴某某对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痛哭流涕,懊悔不已。
2.学生因素。学生对犯罪分子缺乏防范能力、对抗能力,容易受到侵害;部分学生因缺乏辨识能力容易上当受骗;少数学生由于控制能力差容易冲动引发纠纷;个别学生厌学情绪严重,甚至人生观、价值观扭曲,选择犯罪道路,侵害其他学生。如李某平时在家表现尚可,能主动尽其所能料理家务,照顾弟弟,但特别喜欢上网。在初一时因成绩不好厌学,便与社会上一些不务正业的青年来往,沉溺于网络游戏,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染上了哥们义气,做事欠考虑并且法律意识不强。在朋友潘某找到其,称有人欠他钱,要其在学校路边上帮忙拦路要钱时,李某便因哥们义气答应了,与4个同伙对他人实施了抢劫。
3.无业人员因素。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地失去学校的正面管理和教育而流落于社会,成了学校不再管、社会无人管、家庭无力管的“三不管”对象,无业可就,整日游荡于社会上, 懒惰成性,缺少经济来源,同时追求享乐,容易以学生为作案目标。
三、检察机关应对措施
检察机关在加大打击侵害校园及周边安全犯罪案件力度,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针对侵害校园安全案件类型及诱因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树立新的办案理念,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检察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解决矛盾冲突、协调利益关系的工作。只有牢固树立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的执法办案的理念,才能做好各项刑事检察工作。不但要严格依法办案,更要注重化解与案件关联的社会矛盾,不能将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要把化解矛盾当做执法办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涉案的矛盾没有得到化解,执法办案的任务就没有全面完成。要使执法办案的过程成为化解矛盾的过程,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坚决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简单做法,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二)落实各项矛盾化解机制。通过法律手段修复被破坏的和谐社会关系,发挥解决社会矛盾“减压阀”和“调节器”作用。首先是畅通“信访服务渠道”,完善检察长接待和首办责任制,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办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定分止争、理顺情绪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恶性事件发生。其次建立和完善信息收集机制,内部信息互通交流机制,外部信息通报机制,注意在执法中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创新便民信访方式,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做好息诉工作。
(三)做好帮教、检察建议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帮教工作,教育、挽救、改造失足者。加强对不捕、不诉人员的帮教与回访工作,特别是要抓好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挽救工作,消除不安定因素。二是对办案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采取一案一建议、一案多建议、多案一建议、综合性建议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党政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如该院通过办理黄XX抢劫案对该案涉案未成年人黄XX进行帮教,对学校进行经常性回访;建立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回访帮教制度,并对案件中反映的未成年人入学教育、学校管理、网吧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其堵塞漏洞,消除不安定因素,以起到良好的效果。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青少年的法制、道德教育,有效地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教育他们知法、守法,筑牢心理防线,并会同有关部门整顿学校周边秩序,减少社会诱因,保证青少年有一个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使他们健康成长。通过办案,根据发案单位的不同情况和每个案件的具体特点,找准切入点,采取不同的法制宣传形式,把法制宣传经常化、制度化,真正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线、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作者:邱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