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法治信仰缺失的问题让人堪忧。一些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法律知识淡薄,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工作习惯于充分运用手中权力搞指挥、下命令,而不是依法、按程序办事。一些执法司法工作者重情不重法,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受亲戚、朋友、同学、战友等人情关系的干扰,在法律公正上出现了一些偏差。一些普通老百姓,因为长期生活在“人治”的生态环境里,习惯于遇事找关系、托人情,法律、规则在很多人眼里,是可以灵活的、甚至可以推翻的,权力、金钱的力量往往大于法律的力量,于是“信访不信法”“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等现象比比皆是。
因此,要打造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提升全民的法制意识、树立起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是当前法治建设的基础。我们要从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入手,确保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不管是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还是资源开发、劳动关系调处,始终坚持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以法治方式定分止争,断事评案,在全社会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法治思维,是高素质国民的重要体现。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让法治思维深入人心,融入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国的改革发展就能走得更稳更实,和谐美丽的中国梦就能更快更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