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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设道德门槛,助推服务型政府建设2015-01-05 17:40:51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记者昨天获悉,浙江省最新修订的《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月5日现代快报)

  与修改前相比,新细则里公务员省考录用的“门槛”提高了不少,涉及报考资格、基本素质、违规违纪、政治品德等四大方面,明确了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人、曾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不满三年的人,公仆意识差的人都不能被录用为公务员,甚至连家庭美德都被列入了考察标准。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道德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根本,然而,长期以来,一些不道德的官员或者官员不道德的事儿时常见诸报端,这就提醒我们,官员更要注重加强道德教育,因为官员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政府。浙江省的这一工作细则的施行,从源头上净化了政府官员群体,古语有云,“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想要政府作风过硬,只有不断的引进道德素质过硬的官员。相信这样的政策一旦推行开来,能够很大程度上的优化政府工作作风,改善政府形象。虽然这项政策有着诸多的好处,但是却仍然有着一些瑕疵:首先,评判标准却不是十分清晰,什么算是公仆意识差,如何评判,这样难免会造成审核者的混乱;其次,监管如果不得力,这样的好政策也难免会沦为“萝卜招聘”的工具,更加限制了普通人进入政府体制为人民服务的途径,从而使政府腐败问题更加恶化。

  笔者认为,要更好的推进这项政策,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我们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首先,我们应该完善相应的考核标准,对各种标准进行严格的细化,做到尽善尽美;其次,我们应该完善相应的监管制度,让这项制度始终运行在人民群众的眼皮子底下,这样才能将这项政策真的落到实处,否则也只能变成如某校高考体育加分般的笑话;最后,我们应该完善相应的追责制度,对于审查不严等原因造成的审查错误进行严格的追责,增加相应审查人员的违法成本,这样才能保证这项政策的正确运行。(唐爱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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