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广西百色市田东县教育局女干部乘法院警车上下班,其丈夫是该县法院院长。今日上午,田东县法院办公室一负责人表示,当日开警车的为该院院长许宜况,但并非专程接送,只是顺路。(2014年10月28日新京报)
此则消息明显从两个方面都充分反映出这是典型的公车私用。一是消息反映院长上班路上会经过县教育局,并非专程接送妻子,只是顺路。顺路就能成为公车私用的理由吗?只要用公车方便私人就是公车私用,这毋庸置疑。二是法院院长即使不顺路送夫人上班,自己坐警车上班,难道就不是公车私用吗?坐警车上班足以证明院长把公车当成私车,下班开会了家。即使住在平马人民法庭家属区,那也是下班回家,不是执行公务,自然是公车私用,凭什么找各种理由来掩盖事实?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条例的施行,四风蔓延势头有效刹住,但部分党员干部享乐之心、奢靡之望仍然不死,以“顺路、捎带、顺便、偶尔、不能拒绝”等等层出不穷的看似合理的理由来公车私用、公权私用。说白了就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在作怪,还是没有真正从思想深处认识“四风”之害。
如果让“顺路”成为冠冕堂皇的理由话,势必造成“四风”反弹,要想刹住各种歪风,必须严格执行规定,对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迁就。
作者:水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