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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文:干部就要力争群众的事儿“不过夜”2014-10-04 17:13:02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如果没有古北口这一万口人,哪会有我们这一班人!只有心里有群众,我们脚下才会有力量。”这是北京市密云县古北口镇党委书记何丽娟常对党员干部说的一句话。(10月3日《农民日报》)

  何丽娟解决老百姓的事儿力争“不过夜”。她常白天下村、晚上开会,有时遇到疑难问题就开会到半夜。镇里推出信访专接会商共答机制,她每周五下午都准时接待来访。“这是我对百姓的承诺。”她说。司马台新村拆迁后,4年来小到一口井、一个碾子、一个猪圈的遗留问题,都得到了妥善解决,没有一人上访。

  我们很多基层干部都在嘴里经常念叨,老百姓的是大于天,老百姓的事无小事,但要把这些语言落实到行动上,真正的地成为每一个基层干部的自觉行动,对于每一个干部来说,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因此党员干部必须强化为民服务理念,力争群众的事儿一到自己手上,就“不过夜”。这样才可能真正地服务好群众。

  干部就要力争群众的事儿“不过夜”,就必须有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心。群众的困难和问题,琐屑而繁多,如果我们的党员干部缺少为民情怀,是很难全心全意地去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即使群众有困难找到自己,也可能心不在焉,应付了事,这样的基层干部是绝对服务不好群众,得到群众喜欢的。

  干部就要力争群众的事儿“不过夜”,就要全身心地投入到为民服务工作上去。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很容易产生社会问题,加上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征地拆迁等容易侵占群众利益的事情越来越多,群众的问题和诉求也就越来越多,我们的党员干部只有在了解群众的困难和诉求时,及时地去为群众排解,真正地让群众的事儿“不过夜”,才可能服务好群众,让群众满意。

  近年来一些地方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就是我们的一些基层干部漠视群众的利益,对群众的事儿处理慢几拍,伤害了群众的感情,进而引发群众的不满,造成群体性事件,如果我们的干部真正多到群众的事儿“不过夜”,认真的地去解决群众的事儿,那么我们的群众工作就一定会得到群众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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