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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文:“一事一议”助力农村反腐倡廉2014-09-27 17:50:08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9月23日,崇州市鸡冠山乡大木村党支部书记郑发清再次来到一组位于半山腰的村民聚居点。由于年久失修,这里的安全护栏破损,住户李福田在村里的议事会上提出进行维修,得到一致通过。“一共长320米。”经过测算,维修安全护栏共需6.5万元,村级财政出3.5万元,向上级部门争取补助3万元。根据村民议事会上大家的讨论方案,工程即将动工。(9月27日 四川新闻网)

  大木村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村里项目由群众定、规则由群众议、质量由村委会管,推行项目“一事一议”,充分发挥财政补助“四两拨千斤”的效应,有力促进了民主治村和公共服务项目顺利实施,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农村民生投入的加大,随着新农村建设,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财力得到显著的加强,村干部手中的权力也就水涨船高,然而由于现有的体制,对村级干部的监督还是不到位的,这就造成村干部腐败问题高发,从中纪委每次通报的情况来看,从中央巡视组巡视的情况来看,村干部腐败往往都是“重灾区”,甚至在一些发达地区,产生了一个新词语,那就是“小官巨腐”。

  笔者认为,村干部之所以成为腐败的高发区,跟村干部的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的监督,没有给他们的权力套上“紧箍咒”有很大的关系,跟农村基层事务不经过群众讨论,村干部直接可以拍板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要有效地遏制农村基层的腐败,就必须加强农村基层的民主建设,让广大群众参与到农村的决策当中来,这对防止一些村干部搞“一言堂”,大事小事“暗箱操作”提供了很好的防范作用,这对农村基层的反腐倡廉建设,无疑是有非常重要影响力的。

  推行项目“一事一议”,村里项目由群众定、规则由群众议、质量由村委会管,这无疑是大大减少了村干部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的机会,这对农村反腐倡廉无疑是有非常积极意义的,值得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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