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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哪种改革都是利党利民2014-05-28 16:32:54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在社会保险、工资收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呈现出改革亮点。多位专家表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此将与机关体系松绑,有望走入长期平稳增加的通道。(凤凰资讯)

  事业单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然而,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事业单位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关系到国家整体的行政体制改革成败,还需要考虑好公务员综合配套改革和垄断国企职工改革陆续跟进的问题,改革必须要兼顾公平、效益、合理的原则,要让事业人员、公务员、国企职工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工资区间和合理的差距。

  一直以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问题倍受社会关注。尽管现在可能改革先动的事业单位,让事业人员养老问题率先并轨,工资脱离行政体系但人们关注的眼睛都在看向公务员。因此,公务员的养老、薪酬等改革也必须要有实质进展和突破,来有效回应社会的关注和群众的期待。近日关于垄断国企职工的高收入及职工“世袭”问题,也在警示国企职工工资是否过高的问题。国企既然受国家宏观调控,就要缩小职工收入水平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问题,才能解决好用工“世袭”、“近亲繁殖”问题,确保用工合理。

  从根本上来说,任何改革的最终目的都是解决好“人”的问题。事业单位改革解决的是体制内人员的理顺,最终目的是服务于全国人民。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草案的公布为解决问题的关键点提供了保障。

  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改革只能是死路一条。延缓改革将会坐失难得机遇。时不我待、只争朝夕,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这是深化改革的硬任务,也是时代给出的必答题。

  作者:任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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