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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带薪休假”要把理念“深入人心”2015-05-28 18:38:38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近期,湖南、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等地相继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细则。专家表示,机关事业单位率先落实带薪休假,可形成一定带头和示范效应,未来更需加大推动落实企业职工带薪休假的力度,并要加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督和追责力度,以破解带薪休假“落实难”问题。(5月27日中国新闻网)
  
  近日一项社会调查结果也显示,有高达50.4%的受访者直言单位不实行“带薪休假”;有78.1%的人认为,劳资双方不对等,员工没有话语权。尽管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落实带薪休假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由于缺乏责任追究条款的细则,规定的处罚力度不够,并且相关执法部门对用人单位的监督不到位,使得带薪休假制度难以落实。如何落实“带薪休假”这个问题,劳动者自身要有维权意识,更要有维权的勇气,工会和仲裁机构也应该为劳动者提供有力的支持,协调制定休假日程,这样,才能使带薪休假理念在全社会范围内深入人心,才能最终在全社会形成合理的带薪休假氛围,进而有利于改善民生、刺激消费、引导亲情社会的回归,使“带薪休假”不至于沦为纸上的一句空谈,把带薪休假权落到实处。
  
  有关部门要督查“带薪休假”的落实情况。对于确因特殊情况又经本人同意不安排休假的,要严格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依法保障每个职工都充分享受到带薪休假的权利。但是广大党员干部要抱着平常心,用“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精神,当好排头兵、铺路石、螺丝钉,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多做贡献,同时不断锤炼自身,提高自身素质,踏踏实实的为群众做实事,恪守“让服务对象满意就是让人民满意”这一信条,尊重和敬畏每一位普通的办事群众,就一定能获得百姓的支持、人民的认可,才对得起国家出台的这项政策。(文/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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