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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将执纪为民理念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中2015-02-02 22:18:54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紧紧抓住“坚持执纪为民、依靠群众参与,坚持改革创新、依靠制度建设”这个关键,始终注重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注重保障群众的各项权益,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时,以理顺纪检监察体制机制为着眼点,形成了具有陕西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群”,不断深化和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2月1日陕西日报)
  广大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决反对“四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自觉将执纪为民理念落实到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中去。要做到清正廉洁,就要从小事开始,从小节着眼。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疏于小事小节,积少成多,往往会把自己拖向不可自拔的泥潭。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坚持不懈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巩固和深化成果。既要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找准问题,痛下狠手;又要在深化上做文章,不断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通过全党长期的努力,切实把好的作风变成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一种文化,使领导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要强化监督检查,秉公执纪,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侵占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遏制住一些人搞“四风”的冲动,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想和非分之念,做到无私无畏、敢于监督,刚正不阿、敢于执纪,坚持原则、敢于问责。(文/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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