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人民网,12月3日)
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务员制度,是我国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完善干部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随着《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相继实施,公务员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立完善公务员制度的目标仍存在不小差距。
职务层次与级别数量都太少,使得公务员缺少级别晋升空间和机会。很多基层一线的公务员,机构本身的规格就低,职务层次相应地就很低,一生的职业生涯中往往只有办事员与科员两个职务晋升台阶,在职务得不到提升时,级别又不能提高,机关工作就失去了活力。
多年以来,干部工资待遇与所任职务挂钩,给多少默默奉献却不适合担任领导职位或因时机不对不能担当领导职务的普通干部“望洋兴叹”?他们有的因此工作不再积极肯干,存在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碌碌无为的现象;有的没有责任感,干事创业没激情,甚至推诿应付了事,干事效率不高,出次品、废品多等。
但是职务与职级分离并行,改善了“不做官,也能和官员享有同样待遇”的问题,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也会随之增高。
作者:章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