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传统文化基因里,“熟人的社会”都比较讲究“关系”和“面子”,国人往往善于搞“变通”来“趋利避害”、“尊和为贵”。“变通”本来是积极的为人处事方法,但是若不讲原则的“变通”在局部来看好像是小事,但如果这种不良风气得不到及时的遏制发展为一种糟粕的文化选择在全局来看危害则是巨大的。失去了原则的约束就等于是丢了“魂”,变了“质”。
在辞源的定义里,“变通”是依据不同情况,作非原则性的变动。在原则的基础上,不拘常规,因地、因时制宜。科学的变通是助推社会发展的积极因素,是社会化解矛盾的重要润滑剂,但是干部队伍若乱搞“变通”沦变为了违法乱纪的蚁穴,这就值得我们每个人警惕和反思。
大是大非面前就怕没有原则。干部搞“变通”如果不讲原则那么和见风使舵、朝秦暮楚、虚与委蛇、拈轻怕重、见利忘义、违法乱纪等也就不远了。做人不讲原则就失去了根本的底线,虚无的无畏只会让自己游离于社会共识、秩序之外。不讲原则的“变通”不等同灵活,更不是智慧的表达!
干部不讲原则的“变通”根本还是依法行政理念的缺失,是组织纪律涣散,漠视法规章程的消极规避取巧行径!不仅害己,而且也严重阻碍国家治理现代化。在新形势下的行政环境客观需要我们的干部工作更加高效、灵活,需要干部队伍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维护公平、正义,更需要干部队伍祛除不讲原则“变通”的人治观念。干部队伍都应当推崇法治的方式、原则和制度的实现而形成的一种社会状态。
不讲原则的“变通”在局部来看好像是小事,但如果这种不良风气得不到及时的遏制发展为一种糟粕的文化选择在全局来看危害则是巨大的。干部不讲原则搞“变通”往往是被不法分子突破的薄弱点。不讲原则的“变通”势必导致行政的“木桶短板”连锁反应,沦变为贪腐、违法乱纪的蚁穴。坚固的堡垒往往是被内部突破,如果干部一旦不讲原则的恋上乱搞“变通”只会严重污染行政生态,严重打破依法行政的平衡,势必退回到人治的深渊。
干部搞“变通”得遵循原则为纲,注重实事求是的导向。“变通”切莫丢了“魂”,变了“质”!(陈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