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出台《蚌埠市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为全市在职县级领导干部和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设置了16项“被考察项目”,力戒各级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上搞8小时内外“双重标准”,解决“干部下班、权力‘加班’”这一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网易11月23日)
加强对干部监督是党建工作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但是,时下普遍存在这样一个误区,即把对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只放在他们的工作环节中,并没有延伸到领导干部的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和“社交圈”。在腐败手段不断翻新的情况下,监督八小时以外,比监督八小时以内可能更为管用。
实际上,“工作时间”以内,由于受时间、空间等客观条件的限制,由于受到来自上上下下多方面的监督,领导干部一般不具备腐败的环境。而八小时以外,领导干部就拥有了充裕的时间和广阔的空间。一些经不起权力、金钱和灯红酒绿种种诱惑的领导干部,就会干出一些有悖于社会道德、有悖于组织原则、有悖于党纪国法的事来,或收受贿赂,或公款挥霍,或者豪赌嫖娼,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领导干部的八小时外不是小事。列宁说过,没有严谨纯洁的生活作风,就不可能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党风正则政风清,政风清则民风淳”,“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饱暖思淫欲,贪色必贪钱”,“小节不保,大节必失”。大量事实证明,领导干部的腐败都与他们八小时外生活腐化和道德败坏密不可分。
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管,是一件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深入开展反腐工作,既要治标,也要治本;既要管好干部八小时内的工作圈,也要管好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既要注重思想教育,也要加强制度建设;既要强化监督管理,也要加大惩治力度。对违反党纪国法、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绝不姑息,绝不迁就,严惩不贷,真正把干部八小时之外纳入纪检监察范畴,作为考核、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那些害群之马清除出去,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真正维护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作者:王惜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