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厅级领导干部暨国有大型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今天上午开考,共有16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考试。省委副书记孙金龙在巡视长沙考点时要求,领导干部要坚持学用结合、以考促学,将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办事水平。省政协副主席王晓琴、中南大学党委书记高文兵参加巡考。(来源:新浪新闻11月24日)
领导干部是否称职,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看有没有法治意识、具不具备法治能力、能不能坚持依法办事。这就需要各级领导干部顺应时代要求,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努力做法治型领导干部。在学法上,应当更加全面深入,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在尊法上,应当更加坚定自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守法上,应当更加严格自律,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在用法上,应当更加积极主动,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全社会树立对法治的信仰,汇聚起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力量。”2014年11月14日,刘云山出席中央党校秋季学期第二批进修班开班典礼时讲话,明确提出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高扬宪法法律的旗帜,积极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湖南省厅级领导干部暨国有大型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目的明确,用采用开卷考试测试的形式:题型均为主观题,分为案例分析、论述题和思考题三类,对领导干部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和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掌握运用情况,要求参考者依据所提供的典型案例,联系实际进行分析解答,不仅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还能有效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维意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把握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
领导干部考法纳入考核势在必行。笔者认为,通过考试的形式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的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让党员干部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提升自己的依法办事能力和素质,用法治思维来秉公用权,依法办事,才能为群众服务。领导干部更要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做表率和模范,坚决不做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事情,坚决不挑战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平性,才能提高社会的法治管理水平,让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作者:李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