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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文:醉酒局长会所内打人是权力在“放肆”2014-09-19 10:49:10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记者18日晚从陕西宁强县官方获悉,针对该县住建局长闫某近日在会所内伤人一事,已决定免去其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县纪委已对该事件立案调查。(9月19日 中国新闻网)

  9月18日上午,有网友爆料称“9月10日晚,宁强县环城路海韵休闲会所内发生了一起醉酒致人重伤事件。伤者为杨某,醉酒打人者是当地住建局局长闫某。经医院治疗,杨某面部共缝合87针,至今还在住院治疗中。而住建局局长闫某目前仍在职主持工作。”笔者认为,在八项规定推进一年多的今天,醉酒、进入会所、打人这几条中,无论那一条,对今天的党员干部来说,无疑都是很不应该的,然而我们一个堂堂的局长,居然在一个时间内,把这几条都占齐了,归根结底,还是手中的权力在“放肆”。

  去年,中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随即各省市闻风而动,纷纷出台禁令,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不得进入各种会所,而且很多地方还让领导干部签订了不进入会所的承诺书,然而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住建局长闫某,不但大张旗鼓地进入了会所,而且又违反禁令,大肆酗酒,更令人气愤的是在醉酒的情况下,居然大打出手,致人重伤,这确实是很不应该的事,纪检监察机关决不能对此坐视不理,要依法严惩。

  稍有正义感的普通老百姓都会认为醉酒、进入会所、打人是不好的,都不会去做的,然而我们堂堂的一个局长,经常在接受党的教育,对这些不绝能说不知情,不会不知道这样的做法跟一个共产党员干部的身份不相符,然而他胆敢如此顶风违纪,其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手中的权力,是权力在为他“撑腰”,与其说是他在那里发酒疯、耍横、放肆,还不如说是他们心中的权力在膨胀,他手中的权力在“放肆”。

  自古以来,权力就是一把“双刃剑”,一旦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依仗手中的权力耍横、放肆,那么权力最终伤害的首先是我们的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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