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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会所歪风”还需制度护航2014-12-08 16:33:43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清理排查,严肃查处侵占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恢复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的公共服务功能。(12月8日四川日报网)

  历史建筑是具有一定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反映了一个地方的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公园中怡人的风景也是供广大人民群众观赏和欣赏的。但是,日渐发现历史建设、公园等公共资源被侵占,成了私人会所的坐落地。

  一些“私人会所”成了官员行贿受贿、贪图享受之地,刮出了慵懒散的作风。在严禁设立私人会所的同时,也要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悄悄转入“地道战”、“隐秘于世”。演变成出入会所“接头有暗号,点头加微笑,茅台装进矿泉水瓶,红塔山盒里有熊猫”。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1月27日转发住建部等十部门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以自建、租赁、承包、转让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这是去年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以及今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为反“四风”重要内容后,中央有关部门对私人会所进行清理整治的进一步举措。四川省也在近日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清理排查,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中设私人会所。

  整治“会所歪风”首先要从制度着手,从制度开始规范,也才能够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也才能够在执行之时有所遵循,才不得让耍小聪明的人有缝可钻,才能够有所依托的让违纪违法的干部受到应有的惩罚。

  作者:简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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