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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长会所伤人该免,几个情况还需查清2014-09-19 18:24:06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记者18日晚从陕西宁强县官方获悉,针对该县住建局长闫某近日在会所内伤人一事,已决定免去其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县纪委已对该事件立案调查。(9月19日中国新闻网)

  据报道,陕西宁强县住建局长闫某在县城一休闲会所内醉酒滋事,把宁强县检察院干部杨某打成重伤(杨某县检察院干部的身份系华商报网络版相关消息提及)。鉴于闫某会所内打架影响恶劣,宁强方面免去了闫某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住建局长闫某会所伤人,被免职当属应该。但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还有几个情况需认真调查清楚。

  住建局长会所伤人事件还需认真查清以下情况。一是闫某喝酒的地方。是闫某先在其他地方喝酒,再到会所内喝酒,还是一直在会所内喝酒,需查清楚。二是闫某与哪些人一起喝酒,酒局召集者是谁。三是闫某喝酒是公款消费,还是私人消费。四是闫某为何动手打人。闫某与杨某同为公职人员,二者怎么凑到一起的,到底存在什么矛盾,导致闫某对杨某下了狠手。

  查清这些情况才能还原整个事件全貌,才能区分责任和追究责任。调查闫某喝酒的所有地点,才能弄清他整个的消费情况。若查清闫某等人属于公款喝酒,则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属于顶风违纪,应按照谁组织酒局谁负主要责任的原则,既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又追究参与喝酒者的责任。闫某打伤杨某,是属于治安问题还是刑事责任,有赖于对杨某的伤情鉴定和杨某的配合。但两人身份特殊,一人为住建局长,一人为检察院干部,发生如此大的矛盾冲突,令人深感意外。查清两人是一时言语不和,还是存有工作或私人不可调和的矛盾,找到伤人事件发生的根源,从而在加强干部的管理教育上得到启示启发。

  住建局长会所伤人事件是一个引发热议的公共事件。在事件的调查处理上,有关方面不能遮遮掩掩、敷衍应付、不了了之,而应将情况及时全面公开,给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待。

  作者: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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