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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和正常福利不能划等号2014-09-15 21:40:55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反腐败,反的是三公消费,反的是个别官员的权钱色交易、任人唯亲、买官卖官、欺上瞒下,反的是个别垄断性企业存在的高收入、高消费、高福利的灰色腐败,反的是个别单位假借“职工福利”之名侵吞国家资产、串通起来寻租、分肥的腐败行为。对这些形形色色、或隐或现的腐败行为“零容忍”,老百姓拍手称快。(网易新闻9月15日)

  中央“打虎灭蝇”,腐败分子纷纷落网,效果显著。然而人们却发现,一些执行者在借反腐之名拿掉老百姓应有的职工福利。这绝不是中央反腐倡廉的本意。一些单位中秋节的二斤简装月饼没了,甚至妇女节女职工的体检也没了。还有群众反映,因为单位领导干部要节俭过春节,基层职工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年终福利,也被“名正言顺”地不发了。职工积极性可想而知了。这岂不是歪曲了中央的反腐本意?笔者不禁感叹,反腐和正常福利绝不能划等号。

  究其原因,正是有些领导读歪了党中央的清扫之风,把反腐过度解读。不管是出于无心还是有意,这都是没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典型反面教材,都是没有把群众的需求、群众的诉求当做一等一的大事来办。一件月饼虽是小事,但其中包含的人文关怀,却是我们这个社会所欠缺的。经济发展是我们现在最注重的,但若缺少了精神支持,缺少了关爱,缺少了最基本的人文关怀,那再多的经济建设,对社会的整体发展又有什么益处。

  一边是中央高压反腐态势,一边是职工对福利的合理诉求,两者之间,一些地方和部门确实显得摇摇摆摆,无所适从,既不愿打击职工的积极性,又不愿“冒险”为职工谋福利,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反腐要做减法,也要做加法,做减法是为了普通职工的正当福利得以保障,这才是做减法的真正目的。如今看来,反腐已进入要厘清什么是腐败更要厘清什么不是腐败是规定动作的阶段,否则基层职工的正当利益得不到保障,少数“别有用心者”“想以此举诱发人们不满情绪,进而迟滞中央反腐步履”的居心就会得逞。

  笔者认为,面对这样的实际情况,的确需要进一步明确“腐败行为”和“正常福利”两者之间的界限,让各地清楚哪些属于单位应发放的职工福利,哪些属于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对于属于职工的福利,就该名正言顺地发放;对于属于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就坚决不越雷池一步。如何看待正常的职工福利,又如何防止腐利借福利之名滥发,需要清醒的认识,也需要明确的可操作细则。只有这样才可做到两个防止:既防止借发福利之名行腐败之实,给贪腐留下一丝生存空间;也防止借反腐之名,挤占该有的保障,让普通职工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作者:曾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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