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网评 > 正文

曾阿良:“小狗配公车”是权利的无限膨胀2014-09-15 21:40:32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昨天,一篇题为“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局长曹某的小狗配公车”的帖子在网上发酵,由于实名举报者高建超是一名在职民警,而且又是淮安市公安局信访处民警,而被举报人则是淮安市清浦区区委常委、清浦区公安分局局长曹兴龙,所以该贴引发网民关注。(9月15日 新华网)

  据报道,江苏一警察实名举报淮安清浦区公安分局局长曹某“公车私用”、“徇私舞弊”及“经济问题”。举报人称,局长、家人、小狗私用奔驰、奥迪、广本5部公车,且车系犯罪手段取得,在节日期间,局长驾着公车去市中心,车里她老婆抱着小狗。而且局长曾收嫌犯交纳170多万元后未追究任何人责任。

  在中央、省、市的高压线下,这位公安分局局长“公车私用”真是令人大跌眼镜,不仅一人使用5部公车,甚至连家中的宠物小狗也能独享一部,如此奢靡的作风,可不仅仅是浪费这么简单。笔者认为,官员用公车接送人也好,接送狗也好,实则就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在作祟,归根结底,是权力的滥用。笔者不禁感叹,“小狗配公车”,其实是官员权利的无限膨胀。

  按常规来说,八项规定实施也快2年了,作为公安局这个特权部门,应该说对这个铁规是烂熟于心。这位公安局长依然置若罔闻,依然让狗狗与家人共享公车资源,可见在局长眼里,压根就没有把制度规定当一回事。为何曹局长敢于如此明目张胆、无所畏惧对公车乱用,笔者看来关键点还是权力。作为公权部门,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谁又来监管这个制度笼子?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必须要拿出说法。

  笔者认为,公车私用事件层出不穷,除了反映出某些干部自身思想和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也反映出某些干部怀有严重的侥幸心理。此次事件也告诫所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切莫顶风违纪。要治理公车私用,彻底改变私用习惯,唯有出重拳,下猛药,严肃处理,才能立竿见影,取得实效。同时,更要加强重点领导干部的监管,对违纪干部重处、零容忍,才能形成至上而下的良好风气。(作者:曾阿良)

上一篇:江文:为干部放下架子服务群众拍手叫好 反腐和正常福利不能划等号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