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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党委女书记带头打砸饭店理当严罚2014-09-04 11:33:15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记者3日从山西省临汾市纪委获悉,洪洞县兴唐寺乡党委书记李静丽等9人因酗酒滋事受到撤职等处分。经有关方面研究决定,给予兴唐寺乡党委书记李静丽撤销乡党委书记职务、行政降级处分;建议依法撤销其县政协委员资格,建议依法罢免其乡人大代表职务。(《青岛全搜索电子报》9月4日)

  9个人吃饭,一顿开销两千多元,人均200元以上的餐标。这样的吃喝已经严重存在问题,可作为乡党委书记的李静丽、乡纪检书记刘斌等人居然还在嫌弃饭店菜量少,烟酒档次低,就用酒灌餐厅总经理,还打砸饭店扬长而去,吃霸王餐,这简直是目无法纪,顶风作案,猖狂至极!其性质极其恶劣,破坏了干部整体素质形象。

  常言道,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群众对党员干部形象的整体认知来源于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党员干部的形象,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群众的信任,为此,不禁让人发问,一是我们的选任用人部门,不是常说选拔领导干部自然要求选拔对象德才兼备,不是对干部考核要从德、能、勤、绩、廉诸方面去考量吗?那这样的女书记是怎么选上来的。二是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普法教育进行了这么多年,难道连吃霸王餐、打砸饭店是违法行为这一基本常识都不知道?从中可以看出,少数领导干部的素质实在太差。

  为此,笔者以为,乡党委书记的李静丽作为一个乡镇的领头人、带头羊,群众的主心骨,居然带头打砸饭店,这也是他们的个人修养欠佳所致,但影响和损害的却不仅仅是他们个人。对这些打砸饭店、吃霸王餐的领导干部,理当按纪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说实在的,笔者认为,其一,用人导向很重要,用好了用得得当,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假如没用好,就会挫伤大家的积极性。出现一些戴着“帽子”不干事、占着位置混日子甚至四风问题严重的干部,的确值得我们注意。其二,要求我们领导干部思想道德品质的要求当比一般人要高,心中更当有法律和纪律的“高压线”、公与私的“警戒线”、个人和家庭的“情感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始终坚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代人民掌好权、替百姓办好事。

  总而言之,但愿领导干部在公共场合吃霸王餐的丑闻不再发生。(梦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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