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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书记公然索贿当严惩不贷2014-07-30 09:13:47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儿子高考成绩没达到南京一所名校的录取线,原如皋市委常委、如城镇党委书记黄某想到“点招”的路子,于是找到企业老板吴某,让他弄到该校的一个录取名额,又让吴某掏100万的捐资助学费。检察机关查明,黄某利用担任如皋市委常委、如城镇党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在征地拆迁、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吴某及南通、上海等地单位及个人贿赂合计158.8万元。南通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对黄某判刑9年;黄某不服提起上诉。日前,经江苏高院终审,驳回黄某上诉,维持原判,现判决已生效。(7月29日 人民网)

  仅仅一名镇上一把手,居然为了自己孩子读大学的事情,公然向商人索贿一百万,甚至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其谋取利益,试问这样“双赢”的合作方式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面对审讯,这位镇党委书记仍然不知悔改,更声称这一百万仅仅是学校捐款,不能作为其贪污贿赂所得。但在证据面前,事实胜于雄辩,再多的狡辩都会无济于事,等待的只会是法律的制裁。

  纵观所有的贪官,面对生活中的种种诱惑,受不正之风的影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严重畸变逐渐丧失自己的官德、贪污腐化、自甘堕落,将金钱作为努力追求的目标。故而利用权力采用各种手段将自己的“腰包”鼓起来,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其实每一个贪官走向腐败都是一开始没控制住自己对外界物质的诱惑,一步步走向了犯罪深渊,最终身败名裂,其过程引人深思,其结果发人深省。

  现如今,中央对于腐败分子的惩治力度的重拳出击,行之有效地震慑全党上下大部分人。打击腐败,不胡打乱打,目标明确,有的放矢,稳准狠对于那些腐败分子,要坚决惩处,决不姑息迁就;对于那些犯了一般性错误的同志,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引导他们放下包袱往前看,又要让他们真正吸取教训,痛定思痛,警钟长鸣。(文/张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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