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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赌贪挪公款千万胆从何来?2014-07-30 09:13:33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因赌博成瘾,偿还巨额赌债,原昌平区财政局国库科财政专户会计杨立强贪污、挪用公款5100余万元,包括4900余万元社保金。据了解,案发时,45岁的杨立强担任昌平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科员,同时也是国库科财政专户会计。(7月29日 人民网)

  由于染有赌博的恶习,杨立强欠下不少赌债。而为了还债,2007年2月至2008年1月间,他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在预算拨款凭证、转账支票等转款凭证上加盖昌平区财政局国库专用章和人名章的手段,挪用单位公款210万元。

  赌博陋习未改,之后更是变本加厉到边境地区进行赌博,在这期间,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先后挪用公款多达4000余万,如此胆大妄为着实令人瞠目结舌。

  最后事情败露,经过法院最终审理认为,杨立强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部分赃款被追缴等情节,最终法院改判杨立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赌博从来都是害人害己,甚至是破坏家庭。因为参与到赌博当中,导致自己弥足深陷,无法自拔,进而自己铤而走险,在赌博输钱,而且在大量的资金在眼前流过的时候,被赌博冲昏了头脑,做出挪用公款这样愚蠢的事情。

  俗话说,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在一次次挪用有补上,愚蠢地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赌博只会越陷越深,最后只会倾家荡产,巨额公款到最后还是还不上。

  然而,透过这起挪用公款案,不禁让人觉得疑问。这样高达4000余万元的公款怎么就能轻而易举被其挪用呢?这挪用的背后是否有着管理上的疏忽和漏洞呢?实际上,“利用职务之便”犯罪,折射的是权力缺乏有效监督,传递的是监督和制约行之有效迫在眉睫。

  笔者希望,透过这贪污公款案,相关部门能深入反思,思考自身管理存在的问题,切莫让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让国家蒙受巨大损失。(文/张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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