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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文:“五个一律问责”拒绝干部“为官不为”2014-08-18 18:03:58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湖南郴州市18日出台规定,以“五个一律问责”严厉惩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8月18日 新华网)

  近日,针对部分机关单位“门好进、脸好看、不办事”和党员干部不敢担当等问题,郴州市决定加大对“为官不为”行为的查究问责力度,实行“五个一律问责”。即执行党纪政令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一律问责;守摊子、混日子,工作不担当,绩效差的一律问责;跑门子、乱班子,谋人不谋事,结小圈子的一律问责;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推诿拖拉、态度生硬,不尽责的一律问责;管理不严,对存在的纪律松弛、作风涣散问题不能及时纠正,当老好人的一律问责。笔者认为,“五个一律问责”对拒绝干部“为官不为”无疑是很有好处的。

  前不久,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志曾经指出,“我在基层调研时注意到,有些地方确实出现了‘为官不为’的现象,一些政府官员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甚至‘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态度,敷衍了事。”李克强说到这儿加重了语气,“说的难听点,这不就是尸位素餐吗?”从李克强总理对一些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声讨,说明这种情况给我们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值得各级党委高度重视。

  在这样的情况下,湖南郴州市18日出台规定,以“五个一律问责”严厉惩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是值得肯定的,只有通过制度建设,严惩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为官不为”情况,才可能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让他们把的双眼聚焦于自己的工作,把自己的全副身心,投入到自己的工作职责上去,努力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多作贡献,勤作贡献,这是值得肯定的。

  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经说到,“这样的领导干部,索性请他好好休息,不然占着茅坑不拉屎怎么行?”因此地方党委建章立制对那些“尸位素餐”的领导干部,对那些妄想“滥竽充数”的领导干部大胆地说不,拒绝让他们“混”下去,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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