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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文:干部购物卡腐败值得党委高度重视2014-08-06 10:35:14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被盗官员到底是不是贪官?行窃女子是否“借官掩盗”?该不该因“戴罪举报”获减刑?富有戏剧性的“合肥偷官女贼”事件,连日来引发全国关注,围绕其中悬而未决的三大核心问题,记者进行了追踪调查。(8月6日 人民网)

  今年5月26日,正在安徽合肥一小区行窃的女子房云云、唐某燕被抓获,警方当场查获两人刚偷来的购物卡、手表、香烟等物品,价值70余万元。案发后,房云云根据行窃中的发现,通过媒体、纪检等渠道举报两名被盗事主——安徽银监局副局长胡某、安徽省食药监局副局长陈某,说她在二人家中发现大量的烟、酒、购物卡,其中仅胡某家就有面值500元到2000元之间的各类购物卡约600张。笔者认为,小偷的行为我们暂且不管,但在党中央大力整治干部购物卡的今天,一个干部家里居然还有价值近百万的购物卡,这是让人触目惊心的,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禁止干部收受购物卡,这是我们党早就有的规定,3年多前,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在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就明确指出,干部收购物卡将按现金受贿处理。党的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很多地方党委也是三令五申,严禁领导干部持有购物卡、会员卡等有价证券,而且一些地方领导干部还签有“零持有”的承诺书,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恐怕情况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还有多少干部在接受购物卡,在持有购物卡,使用购物卡,这值得各级党委高度重视。

  由此看来,各级党委在治理干部接受、持有购物卡的活动中,还需要运用智慧,以更加严厉的态度来治理干部收受购物卡的事件,要对干部收受购物卡的行为进行更为严厉的打击,特别是对一些屡教不改,不听招呼,不守规矩的干部,一定要严惩不贷,要真正地把干部接受购物卡当受贿来处理,才可能震慑干部,让他们自觉地远离购物卡,自觉地拒绝购物卡,这对党风廉政建设,这对我们党的反腐倡廉工作,无疑是很有作用的。

  一个银监局副局长家就有面值500元到2000元之间的各类购物卡约600张,这是触目惊心的,它无疑警示我们各级党委,打击购物卡腐败还需继续发力。(文|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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