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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死亡讨薪农妇的赔偿 岂能讨价还价?2015-01-13 16:14:11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日前,央视采访公安局内被警察踩头发的死亡讨薪农妇家人。(1月12日 央视)

  周口郸城农民工周秀云讨薪死亡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如今,在等待死者尸检报告的同时,央视采访死亡讨薪农妇家人又曝出一段录音,系太原公安局小店分局副局长杨林与死者家属商讨赔偿事宜过程。录音中,太原公安局小店分局副局长杨林称死者“赔偿金支付多少就跟卖白菜一样的,你讨价还价,你觉得合理,我觉得合理,就行了。”听到这话,笔者不觉倒吸一口凉气。原来,在这位杨局长的心中,死亡讨薪农妇周秀云的赔偿金就如市场上的白菜,可以讨价还价。人命岂能如草芥?这不仅是对死者的不尊重,也说明该位局长何其之冷漠。

  国家赔偿作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从目前证据看,派出所干警粗暴执法是导致周秀云死亡原因之一。涉案民警已被批捕,不过不得再说说这件事从发生到曝光经历了多么艰难的过程,如果没有那段警察脚踩周秀云头发的视频,事件估计真会不了了之。

  从12月13日发生事件,周秀云死后第4天,拖欠的2.9万工钱拿到手了。第13天,太原检察院对涉案民警王文军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1天后,太原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太原市公安局长汪凡代表太原市公安局向受害人家属和社会道歉。1月5日,在死者家属的指定下,尸体鉴定工作由湖北省医学院鉴定中心负责执行。事件的发展就如“被挤的牙膏”,媒体和公众不挤、不推,事件就停滞不前。“赤裸裸”的将普通老百姓和执法部门弱与强作出了诠释。

  事件已经发生,周秀云已经死亡,对其进行赔偿也是必须。作为涉案人员的主管部门,笔者建议就不要参与赔偿工作。政府其他部门应及时介入,按照国家规定,合情合理合法的计算出应赔偿的金额。赔偿金估计并不是死者家属想要的,他们想要的是涉案人员有没有得到法律的惩处,对死者是不是公正。毕竟,生命只有一次,赔偿也不是菜市场买菜,可以讨价还价。

  作者:雷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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