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划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同时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要完成这项艰巨、繁重的宏伟任务,作为一般干部和群众重点关注对象,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主动施为。
在工作中,领导干部要主动学法,树立法治思维,依法、用法,运用法治行政,做好法治建设的带头人与实践者。我国的官本位思想仍然严重,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和群众有巨大的影响及示范效应。对内,一般干部总会不自觉的模仿领导干部的处事方式与行事原则,如果机关领导把法治建设高高挂起,机关职员同样不会把法治建设放在心上;对外,群众看到领导干部依然按照过去的经验、方式办事,当遇到问题时,自然会照着自己的想法去做,不会去考虑是否合法这一问题。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看一个地区的法治建设速度与成效,就看领导干部这个将是‘熊’还是‘雄’。
在生活中,领导干部要做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的弘扬者与示范者。在父母子女、亲朋好友面前,领导干部更要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在我国几千年来形成的风气中,作为领导或领导家属,应该高人一等的心态仍然存在。这一点,领导干部要特别注意。在家人面前,带头敬畏法律、尊重法律,时常宣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任何时候,不以职权谋特权、谋私利,做一个严于律已、严于守法、下属的榜样、家人的骄傲、群众的清廉好领导。
自下而上的改革,在于得到上级的认可;自上而下的改革,在于发动群众的力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中央的决定,也是时代的要求,群众的心声,是中国社会全阶层的改革。在依法治国建设这一潮流中,领导干部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中坚骨干,必须主动施为,奋勇争先,努力提升法治修养,带动下属学法、依法、用法,影响群众懂法、遵法、守法。
作者:国王与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