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截至10月底共立案14808件,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238人。一批“小官巨腐”案件也被查处。其中,某市一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的官员家中搜出现金上亿元,黄金37公斤,在北京和秦皇岛等地房产手续68套,贪腐程度令人触目惊心。(人民网11月13日)
十八大以来,中央密集出重拳治理贪污腐败,周永康、徐才厚等一批高官落马,让人不禁拍手称快。同时纪检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巨腐”案件。这些案件中,有的市车管所数十人大肆受贿数千万元,有的市交警支队长受贿超千万元,有的市人社局干部监管不力致使医保基金被骗取近2000万元,有的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总额近千万元,甚至有村干部利用协助征地时机受贿百万元。而河北省以科级干部的贪腐程度令人触目惊心,纪检监察机关在其家中搜出现金上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堪称“史上最贪科级干部”。
这些涉案金额巨大且发生在群众身边“小官巨腐”案件,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究其原因“小官巨腐”源于监督制度的缺失。地方官的权力虽小,但往往是看得见的权力,容易产生直接的影响,这是“小官巨腐”的产生的主要原因。有的基层领导在单位和部门一手遮天,说一不二,俨然“土皇上”。高官腐败有时还搞点儿雅贿、暗贿什么的,而有些小官则直截了当伸手拿、张口要,乃至明码标价。长期以来,在公众的心目中留下了一些基层的“小官”没啥油水的印象,也使得一些掌握实权的“小官”轻易躲避了监督和约束。
此外,基层的权力缺乏约束,并且容易形成权力保护伞现象,一个政府公务人员在同一个位置工作多年,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关系格局,即所谓的人脉,这使得他们的腐败行为经常处于被保护的状态,不论大小事都有人在背后撑腰,导致一系列的窝案发生。
“小官巨腐”的频现,就在于权力的监督环节出现了问题,以至于即使是级别很小的公职人员,一旦手中有权,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为所欲为。而其一旦出事,上级官员又很难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将官员的权力暴晒在阳光之下,运行在群众的监督之下,使官员不敢专权、不敢弄权、不敢乱权。
作者:尹溪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