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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跑官要官”纳入干部“劣迹档案”2014-11-11 19:34:00 | 来源:本网原创 | 查看: | 评论:0

  
  然而,现实中有一些干部从个人私利上盘算进步,想问题考虑的不是群众能不能得利,而是能不能为个人升迁增加筹码、积累资本,专拣能够吸引“眼球”的事做,那些难以形成影响、不显山露水的事,群众呼声再高、意愿再强烈也不愿意去做;有的干部急于显示个人才能,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干了不少华而不实、留下后遗症的政绩泡沫;有的干部觉得自己本事大、舞台小,英雄无用武之地,组织上亏待了自己,心里不平衡不是因为自己进步慢了,而是因为别人进步快了;甚至有的干部官迷心窍,为了升迁不择手段,跑官要官、花钱买官甚至造假骗官。于是,在对待进步的心态上,有的干部得了以下三种病:一是“自大症”,二是“红眼病”,三是“浮躁风”,这些不良心态,对干部成长进步具有很大的破坏性,有些干部就是因为心态失衡、行为失控,倒在了成功前的“百米线”上。(人民日报11月11日)
  前不久,中央巡视组向有关省区市反馈巡视情况,指出一些领导干部一度热衷拉关系、架“天线”、搞“勾兑”,跑官要官。短短数语,言简意赅,生动刻画了一些地方存在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因此要始终把公道正派和敢于坚持原则作为选人用人工作的底线,对上要敢于提出合理建议,对下要善于主持公道,对己要严格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对跑官要官的,不仅坚决不给,还要严肃批评教育,重要岗位上的必须调整,已提拔的必须坚决撤下来,还要视情作出组织处理;要把“跑官要官”纳入干部“劣迹档案”,今后提拔使用一律不予考虑,从而让那些铤而走险者得不偿失。要深刻总结腐败案件发生的教训,健全制度,不断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对仍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重惩处,强化“不敢腐”的浓厚氛围。同时,要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加快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文/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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