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昨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规定,裸官不得担任有关领导职务,不得在重大涉密、安全、财政、金融监管、人事、财务等重要岗位、敏感岗位任职。(人民网10月23日)
所谓“裸官”,百度百科给出的定义是,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近年来,随着一些“裸官”纷纷落马,“裸官”也越来越受社会公众关注,成为老百姓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谈资。不管从公众呼声来看,还是反腐倡廉的硬性要求,如何管住“裸官”已是迫在眉睫的课题。从中央来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新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都对“裸官”使用提出了明确意见,态度之鲜明、信心之坚定,前所未有。
“裸官”的形成原因还是很复杂,不能一概而论。有的“裸官”不一定是贪官,但是“裸官”往往又是贪官的一种前奏。因此要要发挥人民群众和舆论对“裸官”的监督,鼓励人民群众和网民来检举、揭发“裸官”、贪官。第四项措施,一旦发现“裸官”贪腐的情况,一定要严查重处。实行定期督查,把反映“裸官”问题的举报列入干部监督专项督办件,建立“裸官”信息库和台账制度,实行单列管理,落实对账销号制度,逐件逐个抓到位。
“裸官”不治,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群众会怀疑我们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强力“治裸”,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增强了,干部群众对我们的用人制度更有信心了。因此严肃整治‘裸官’是一项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起到了从严管理干部的效果,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有利于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促进。(文/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