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网评 > 正文

加大追逃力度是对“以公权谋私利者”有力警示2014-10-25 14:10:00 | 来源:本网原创 | 查看: | 评论:0

  
  2014年7月22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从即日起至年底,集中开展“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10月1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新华文报10月25日)
  “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哪里,跑出去多久,我们都要一追到底,将其绳之以法……”10月10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黄树贤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这对那些自以为逃到海外就平安着陆的贪官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对那些企图开溜的贪官是最好的震慑,对少数依然抱有侥幸心理、妄图伺机以公权谋私利者是有力的警示。
  当前反腐呈现全面、持久、深入的特点,既拍“苍蝇”,又打“老虎”,针对此情况,各级各部门要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要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不能让有问题的人心存侥幸,不能让腐败分子有立足之地,要明确职责定位、突出工作重点。
  其次要明确自身定位,履行监督责任,当好党中央的“千里眼”,准确掌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凡是违纪违法的都要严肃查处,有多少处理。同时要坚决杜绝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杜绝在反腐倡廉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例外,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对于那种抱着侥幸心理、妄图伺机以公权谋私利者坚决给予强有力的打击。(文/魏露)

上一篇:要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报国考要认清公务员的本质不是权力而是服务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