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的反腐成绩单上,一串政法系统干部的名字,彰显了此轮反腐的“重磅”:岳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建国,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公安局长武长顺,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柳遂记河南省新乡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孟钢,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等都因违法违纪先后接受组织调查。据了解,肃清个别政法干部的腐败,维护政法队伍的纯洁性,已成为巡视组关注的重要内容。(新京报)
在这样的一份成绩单中,我们不能感到骄傲,而是感到对我们政法队伍中出现这些蛀虫而感到痛心和愤怒。而为我们政法队伍今后的减少和发展感到深深的担忧。此前就有媒体称,在最近的反腐浪潮中,政法系统的反腐力度将延续雷霆之势。在这样的成绩单中,还有一个重要特征,那就是不怕揭家丑,还提到了政法系统内部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剑指政法系统的腐败与特权。 存在着“政法系统管理行政化色彩浓厚”、“少数干警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严重”等等。实际上,在政法系统的法院部门“特权”不在少数,早在2013年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庭长在酒店开房嫖娼被戏称“开房厅长”。这是2013年曝光涉及中国法官的第二宗丑闻。
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反腐浪潮的不断推进,个别本是维护一方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却成为腐败的新生力量的案例也不断浮出水面。从落马政法“一把手”涉嫌的违法违纪事实来看,大致可分为贪污受贿、滥用职权、践踏法律等几大类,一些落马官员甚至“五毒俱全”。在管理工作中违规审批、监管不力,成为不法交易的“保护伞”。
笔者认为,反腐成绩单表明,中国是法治国家,不论是谁,不论职位高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是触犯了党纪国法,就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惩治。而在当前,政法系统的主要任务就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对任何违法违纪都要“零容忍”。作为依法治国的推动者和践行者,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应该更加严肃,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应从政法系统内部抓起,率先垂范,对政法系统尤其是“一把手”权力的监管、制度的完善也迫在眉睫。只有多方面建立健全司法权力正常运行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铲除司法腐败的土壤,才能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作者:夜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