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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带病提拔”不失为一剂反腐“猛药”2014-09-05 10:52:10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9月4日下午,山西省委组织部召开机关干部大会,省委副书记楼阳生宣布中央和省委关于省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盛茂林同志任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汤涛同志不再担任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职务,另有任用。省委组织部承诺,坚决预防和遏制“带病提拔”。(9月5日四川日报网)

  “带病提拔”、“带病复出”从古至今为人们所诟病。其危害不仅损害党政机关公信力,影响党风、政风,而且还形成错误的用人导向,最终后果还得国家和群众“埋单”。如今,山西官场在“大换血”的重要时刻,组织部门明确提出坚决预防和遏制“带病提拔”,不得不说是一场“及时雨”。不“带病提拔”不失为一剂反腐“猛药”。

  从众多案例来看,“带病提拔”的干部往往具有以下特征:从政动机不纯,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是用于为民谋利,而是全心全意地为己服务,把重用提升当作政治资本,谋取私利的“利器”;善于伪装掩饰,“左手搞腐败,右手拿先进”,“边升边腐、边腐边升”,道貌岸然、故作姿态;党性不强,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利益观、权力观,易从众、随大流。

  为何会产生“带病提拔”呢?“带病提拔”的干部善于两面三刀,让考察部门难以看透其本质,造成考察、考核失真,从而“误升误提”。更严重的是,个别责任部门因为个人私利或小团体利益,对问题干部睁只眼闭只眼,大开绿灯,甚至与虎谋皮、为虎作伥,将手中权力当作“玩偶”,将人民利益当作“儿戏”。

  所以,坚决预防和遏制“带病提拔”是一剂“猛药”,恰好捏住腐败的“咽喉”,断了腐败官员“钱权交易”的念想,将人事任用权拉回正轨。

  但“三分政策、七分落实”。省委组织部提出不“带病提拔”只是顶层设计,还需要相关配套制度再踩上“一脚油”。一是要完善干部选用制度,强化党管干部原则,干部能不能上要让群众说了算;而是明确追究“带病提拔”责任主体,严把推荐、考察和决策关,实行责任倒查;三是完善“带病提拔”责任追究措施,板子高高举起也要重重落下,发现违规问题,严惩不贷。

  诚如是,坚决预防和遏制“带病提拔”这剂“猛药”,才能药到病除,持续发力,净化政治生态。选拔出更多有位更有为,谋事求实效的好干部、好公仆。(文:秦一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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