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人民公仆,当官不为民做主,人大可以罢免你!”堆积了两个月的医疗垃圾,经多方协调仍无人管,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将时任市卫生局局长请来,人大代表面斥局长,问题3天内得到了解决。(华商报8月25日)
当时面斥局长的榆林市人大代表叫黄晔。今年44岁的黄晔1988年下岗,2003年开始在社区工作,2005年至今一直是人大代表。“人民选你做代表,就是对你的信任,你必须竭尽所能依法履职。”黄晔说。近年来,她因为勇于监督、言辞犀利,被榆林市榆阳区不少市民记住。
不少网友在激赏黄晔同时,也表达了期待:人大代表们,敢不敢像黄晔一样面斥官员?!其实,有什么不敢的?如果官员乱作为,人大代表敢于发声本是职责,选择沉默就是失职。从网友的集体期待恰可反证出,敢面斥官员的人大代表还不够多。如果成了常态,黄晔斥责局长也就不会成为新闻了。
好一句“不为民做主罢免你”,不仅推动了问题的有效解决,更彰显了人大监督的权利意识回归。我国《代表法》明确规定,各级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罢免案。提出罢免案,和出席人大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一样,都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合法权利,但在现实中却往往被束之高阁。
俗话说得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八项规定等禁令,防的是腐败,管的是风气,治的是混乱,归根结底,还是要为官员俯身为民做主,创造良好的环境。是通过匡扶正气、正本清源,去减小不良风气对官员作为的阻力,让官员可以更大刀阔斧地践行为民之策,造一方之福。“为官不易”不能成为“为官不为”的借口。重任在肩当然“不易”,权力运行要符合人民期待,就必须既清廉又尽责,这才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应有之义。(文/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