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进一步明确了公务接待的有关要求,省级领导班子和省直单位在公务接待中一律不允许饮酒,实行最严厉的“禁酒”政策。(8月21日 新华网)
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日发文实行最严厉的“禁酒”政策,最严“禁酒令”要求,省级班子领导和省直单位干部职工到省内市(地)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公务活动,就餐中一律不允许饮酒。省级四大班子及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直各单位,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接待部门都要严格执行此规定。笔者认为,各级党委政府制订严格的“禁酒”政策是好事,但一定要清楚,要确保最严“禁酒令”有实效,还需要最严监督措施,最严的处罚惩治。
八项规定实施一年多了,但从中纪委对违纪干部的通报情况来看,干部顶风违纪并没有显著减少,这就警示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不能仅仅开开会出台一些严厉的的规定就没下文了,严厉的政策的落实也许更加重要,毕竟文件上的规定成为每一个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还有很远的距离,无法真正地让党员干部自觉地去遵守。因此黑龙江省的最严厉的“禁酒”政策,需要最严厉的监督手段,来保证执行措施的落实,有实效。
因此,黑龙江的党委和政府,一定要运用自己的智慧,在干部最严“禁酒令”的监督落实上下功夫,要通过制订最严的监督措施,最有效果的监督手段,来确保最严“禁酒令”的落地,确保每一个党员干部能够自觉地遵守最严厉的“禁酒”政策。这样我们的党委和政府才能够取信于民,得到群众的拥护。如果我们让不加强对最严“禁酒令”的监督落实,让它流于形式,就可能成为群众茶余饭后的笑谈,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党委一定要在最严“禁酒令”的落实上下功夫,因此党委政府要制订最严的监督措施,确保禁令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