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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违建,最根本的还是要防患于未然2015-10-15 14:38:19 | 来源:独饮 | 查看: | 评论:0

据人民网北京10月14日电 (贾兴鹏)“违法建筑是城市的毒瘤和癌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日前在一次座谈会上表示,大量的违法建筑泛滥蔓延,严重破坏了城市风貌,并制约城市健康发展和城乡规划执行。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住建部规划司副司长李晓龙认为,目前的违法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并且很多违法建筑还隐匿在合法建筑里面。“不能让违法者有利可图,”李晓龙表示,很多违法建筑都是为了谋求私利,私搭乱建的建筑。有的甚至是为了要补偿,刻意搭建的违法建筑,对于这样的建筑,拆了后还要对房主进行罚款,并且没收其违法所得。倪虹认为,违法建筑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也败坏了社会风气。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全国各地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违法建筑治理行动。

大庆、三亚等地出现的“最牛违建”,不仅损害了社会公平、践踏了法律,更暴露出相关部门在监管上的缺失与不力。既然知道这些建筑是违章建筑,那么,当违章建筑开始建设的时候,有关部门为什么不多加关注,将违章建筑消灭在萌芽之中?须知,违章建筑是一天一天盖起来的,并非一夜之间拔地而起,倘若平时多加监管,就不会等到建筑成型了再去拆除。一些城市的违章建筑之所以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一是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一些违章建筑,一开始施工时,无人过问,等建筑完成的差不多了或者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了,有关部门才匆匆上阵,勒令当事人拆除违章建筑。当事人如果不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只好自己下手。二是惩罚力度不够。这几年违章建筑已成为城市管理的一大顽疾,治顽疾需用猛药,但是从目前情况看,这副“药”还不算猛,大体上只要当事人将违章建筑全部拆除就可以了,没有强有力的惩戒措施。

对于违建来说,最根本的还是要防患未然。今后必须强化提前监管,严格落实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责任,堵住管理体制上的漏洞,凡是对违建监管不力和拆除不及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按照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监管部门领导责任,这样不仅能减少社会损失,更能够避免政府形象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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