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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八项规定不断推动作风建设2015-01-17 17:11:00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去年一年,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334起,处理8055人,党纪政纪处分2478人,分别是上年的3.38、3.79和5.67倍;党纪政纪处分厅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104人。省纪委分5批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7起,涉及厅级干部12人、县处级干部23人。(1月15日大众日报)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纠正“四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盯重要节点,严明纪律要求,铁面正风肃纪。刚刚过去的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之严、查办案件之多,比之反“四风”伊始的2013年不仅没有减弱,反而更加高歌猛进。
  从中央政治局带头践行八项规定,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剑指“四风”;从狠刹“车轮上的腐败”到治理“舌尖上的腐败”;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到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两年来,党风政风明显改善,民风社风为之一新。因此要充分利用中央八项规定之威多途径狠刹四风问题,要进一步从思想上、党性上深刻认识狠刹“四风”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大力开展反“四风”和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措施办法,从源头上、制度上坚决刹住公车私用、大吃大喝、利用婚丧大操大办等铺张浪费之风。同时要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党性修养,全面履职尽责、科学谋划反腐倡廉建设,准确把握定位、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作,坚持求真务实、狠抓执行力建设,树牢群众观点、广泛深入联系群众,严格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建章立制、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积极推动落实八项规定。
  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转变思想观念,转变作风,加强自律,只有持之以恒落实下去,作风建设的“新长征”才能取得最终胜利,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文/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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