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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操大办“婚宴”“满月宴”欠的是遵纪守法自觉性2015-01-14 10:37:00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北京市4名乡村干部因大操大办儿子婚宴或孙女满月宴,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中,延庆县永宁镇北关村党支部书记苏金全为其儿子举办婚礼设宴101桌,总共收受了560800元礼金。(1月12日新京报)
  结婚办喜事,是人生的大事,亲朋好友聚一聚,用各种方式庆祝一下,本无可厚非。但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喜事大操大办,互相攀比,费用日益水涨船高,北京市4名乡村干部因大操大办儿子婚宴或孙女满月宴,此行为与中央八项规定格格不入,凭什么敢冒着天下大不讳,敢于办婚宴和满月宴,他们的面子到底是谁给的?胆子是谁给的?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明确要求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村干部作为党在农村实施核心领导的关键人物,其特殊作用是任何人无法替代的。职位不高、管事不少。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
  作为村干部应该具备全面的素质,既要吃透上情,又要熟悉下情。上情就是党的政策,下情就是民意,老百姓在想什么,盼什么。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因此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做群众的贴心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多兴富民之举,多办利民实事,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努力为群众发展经济排忧解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要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明白人和带头人,提高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使农村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减少不合理的开支,确保公正、透明,提高村民自治水平。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查找“四风”问题,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在思想上时刻警醒,举一反三,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文/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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