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献县安庄村发生数十名男子手持钢刀棍棒入村讨要信用社贷款,引发村民集体反抗事件。事发地村民称,闲散人员暴力讨债在献县绝非孤案,绑架、殴打、恐吓事件屡屡发生。记者调查,献县农村信用社的很多债务过了诉讼时效期,法律不支持。2年前,该社将4000余万的坏账拍卖给一位河北省商人,该商人亦是省人大代表,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相关人员已到案。(新京报11月28日)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本该是为老百姓服务的,然而河北献县农村信用社2年前将该社4000余万的坏账拍卖给一位作为省人大代表的河北商人,从而导致数十名男子手持钢刀棍棒入村讨要信用社贷款,给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这一方面反映出部分人大代表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也表明对人大代表的监管还处在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
笔者认为相关部门要建立一张监督“网”,并置于阳光下,加强选举监督,真正把人品正、能力强的人选上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他们的正能量。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做到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切不可以监督者自居,高高在上,只拿纪律照别人而不照自己。只有这样监督别人才有底气,别人才会服气,才能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才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其次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党的意识,任何时候都要与党同心同德,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担负起维护党纪的责任,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为落实从严治党任务提供一个良好的纪律氛围和纪律保障,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确实把坚持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在制度上从严治党的目标。(文/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