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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不是伤民的理由2014-11-28 02:49:36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本报新乡讯看着妻子在纸上写下的“不想再回下河(新乡市地名)我家了,我跟着聂走”的字条,七尺汉子聂先生忍不住失声痛哭—11月25日中午,他的妻子石女士在自家门口被新乡警方以“抓毒”为名铐上汽车,虽然后来警方承认抓错人,但石女士因受到惊吓,至今仍躺在病床上,不能说话。(人民网11月27日)

  我们的党干部不但有权力还有责任,我们的无论是哪一级的干部我们都有自己的责任,但是我们在做好自己的工作同时我们不能去伤害我们的群众,因为我们的为人民服务的干部,我们不能忘记我们的当公务员的根本原因。

  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财务公开制度,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之际,以上事实可以说明我村村干部是顶风作案。村官,中国最基层的领导人,本应该是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人,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和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然而我村村干部似乎不再把自己当作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以上事实说明存在。

  “中国式腐败”的最显著特点在此之外还体现为,商业常常成为政治博弈的牺牲品,或者说腐败问题常常被政治化。腐败在这个国家已经不再是一种潜规则,“反腐”反而成为了一种新的潜规则。

  古人曰:“不患无策,只怕无心。”领导干部要有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需要在各自岗位上做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的一流工作业绩。党员干部要赢得群众的拥戴,必须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第一追求,将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作为责任和追求。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尚书》里的“民为邦本,本固邦宁”,都是民本思想。

  在我们反腐形式和打击“四风”问题怎么严厉的时候,我们的责任还是没有停止,因此,我们的风气也才愈演愈炽,每年为责任上的腐败,所花掉的是不必要的责任,不计其数。所以腐败,由来已久,便成为当今的一个社会问题。所以我们一定要想进一切办法来抵制责任上的腐败。

  作者:张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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