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徐州丰县农委通过下发“红头文件”激励下属人员“创收”的消息在网上热传。网上曝光的这份文件名为《关于林业收费的若干规定》,规定称:为维护木材管理秩序,减少乱砍乱伐现象发生,提高路检人员的积极性,实行收费考核,每季度核定征收额为6万元,超过6万元的按超出部分50%返还班组作为超时补贴;和交警部门联合办公,每查扣一辆车给予交警部门500元出警费用等。昨天,丰县农委回应称,这份不当文件仅执行了一次,目前已经撤销、废止。(中国新闻网6月24日)
前段时间一则“房管局长称不搞房地产没饭吃”的新闻可谓是轰动一时,在群众中引起了不小的反响热议,对政府公信力也是一次严重打击。虽说政府部门不能让党员干部“饿肚子”,但也绝不能让权力成为某些不法分子的牟利工具。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近日徐州丰县农委的一份“红头文件”再次将群众目光聚焦在干部“创收”上,虽说文件已经废止,但依旧引来了群众的“口水讨伐”,也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及公信力。据徐州丰县农委相关负责人称,该文件的出台完全是迫于无奈。丰县农委下属的事业单位——林政大队是一家自收自支的单位,去年就拖欠员工5个月的工资,今年的工资也只发放到4月份,员工对此情绪强烈,多次到县里反映。所以说迫于该单位存在多年“吃不上饭”的情况才不得不出台“创收”政策,以提高员工积极性,并保障能“吃得上饭”。
但“吃不上饭”真是激励“创收”的理由吗?在笔者看来,政府部门提高工作积极性是为了更好的为民服务,而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更不能让政府权力成为牟利工具。然而,徐州丰县农委不但堂而皇之的将“吃不上饭”当成激励“创收”的理由,更出台了“红头文件”。如此违反国家政策的文件能不引起群众反感吗?
因此,绝不能让“吃不上饭”成为激励“创收”的理由。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自收自支单位的管理制度,既不能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也不能让党员干部“吃不上饭”。这样才能让党员干部无后顾之忧,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心为民所系”。
笔名:凉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