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培养锻炼干部,日前辽宁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省直党政工作部门厅级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正处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干部交流做出新规:省委工作部门、省政府组成部门和工作机构中在执纪执法、干部人事、审计、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等同一关键岗位任职满5年的正处级领导干部,必须轮岗。(新华网11月16日)
要想违规、违纪滥用权力,要想利用职权谋取钱财等利益,首先得熟悉本职工作,并且把部门中一部分关键人‘拉’到自己的这‘一条线’上,加上贿赂之人,组成一个权、财交换的利益共同体,这也是为什么贪污腐败案件,一查往往就是一群人的原因。但《办法》中,‘无论是主要领导任职满10年,还是省直部门重要岗位副职领导干部任职满5年交流或调整分工,关键岗位正处满5年必须轮岗’这一明文规定,对防止领导干部‘把持’一个部门、一个岗位多年,把部门当做自己的“自留地”有强烈的约束作用,对促进干部廉政建设有积极作用。
不仅如此,时间满就交流或调整分工,对培养、锻炼干部,同样有着积极的意义。领导职位分工,往往都涉及着几个方面的工作,对不同领域的事件,大多时候,需要不同的处理方式,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同时具备这几种能力,才能把本职位的职责做好、做到让群众满意。干部交流或调整分工,虽然开始的时候,对于新工作可能会觉得生疏、干起来不舒服,但通过学习,对于干部的全面发展及能力提升,能够有效促进。更何况,还有着在某一方面有着特别能力的干部,正好可以在交流学习中,发现自己的长处,从而一展自己所长,进入上级的视线。此二种情况,均对领导干部的职位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满5年或10年必须交流或调整分工,不仅能锻炼、提升干部能力,更是从制度上杜绝了现在存在着一个领导岗位一干就是一二十年,甚至上级想要调整他的工作,还找理由推脱的现象。但是,违规违纪、贪污腐败需要5年、10年的时间吗?人生又几个5年、10年?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及党风廉政建设的进程中,或许,除了这些硬性的制度规定外,还应该从监督、审查、审计、信息公开等方面,建立同样有效、并相互匹配的制度体系。
作者:国王与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