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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允许”,是干部的“紧箍咒”2014-10-09 16:40:33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近日,省纪委监察厅下发《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列出“十六个决不允许”的负面清单,以铁的纪律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为。据了解,省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出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方面的正式文件,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四川日报 10月7日)

  俗话说的好,打铁还需自身硬,己不正难以正人。身为一位纪检监察干部,不但是中央纪委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者、执行者和维护者,还是各项纪检监察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加强自身干部队伍的建设更是不在话下,提高自身的工作作风建设水平是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必要工作。省纪委监察厅下发《意见》,为纪检监察干部再上了一道紧箍咒,“十六个决不允许”不但在态度上更坚决,就是在力度上也是更广泛,不允许的范围包括了干部的各方面,是一道必须执行的命令,服从命令,做到权为民所用,才会成为群众满意的好干部。

  加大纪检干部的监察力度,有助于纪检干部树好榜样,争做“表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所在单位的活动成员,也是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参与对象。在活动中,一定要全力以赴、尽职尽责地抓好活动的组织开展,同时又要把自己“摆进去”,敢于拿自己“开刀”,带头查找和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争做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模范。此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高、任务重、压力大。只有让所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紧张起来、行动起来,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才能肩负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带领群众走向幸福。

  有监督才会有进步,不但是给干部套上了“紧箍咒”,更是保护干部,警醒干部不要行差踏错,走上不可挽回的“错路”,从每一个干部做起,才能真正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依法执政。

  作者:吴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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