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立军到武长顺,两名公安局长落马的同时,其背后的腐败真相让不少人“大开眼界”。根据媒体披露,在任期间,武长顺发明及领衔发明了35项专利,而王立军在重庆期间获得专利总共254个,其中有211个是2011年一年之内申请的。(8月27日《北京青年报》)
官员的腐败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可官员们腐败的方式却总是能让人们“眼前一亮”。从赤裸裸的行贿受贿,到更加胆大妄为的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从字画、香道、茶道等 “雅腐”的“高大上”,再到专利“智腐”的“新发明、新尝试”……虽然披着的外衣各有不同,但“美好”外衣下掩盖的却无疑不是一心逐利的腐败本质。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检索系统显示,武长顺发明及领衔发明了35项专利,但比之更“勤勉”的,是王立军在重庆期间的254个专利,其中有211个是更是在2011年一年之内申请的。“王局长”以平均每1.7天申请一个专利的“超高效率”,书写了“科研达人”的“疯狂成就史”。
只是可惜,这些所谓的“发明家”们,不过是打着“发明”的旗号,干着敛财的事实。他们通过主持或影响分管领域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事宜,定向采用相关专利技术及获取专利使用权的关联公司,从而获得高额的国家专利补贴、单位奖励与推广效益分成、关联公司专利使用费、关联公司专利应用约定分成以及关联公司隐性贿赂。
可见,官员们申请专利不是为了满足发明欲,而是牟利。或许他们在专利的申请过程中也有贡献,但一个公安局长能开创出“原发性脑干损伤撞击机”、吃火锅的特殊用具等“牛头不对马嘴”的专利,笔者以为,所谓的贡献也不过是通过掌握的行政资源疏通关系,快速获批。
因此,要想杜绝专利腐败怪象,就必须截断官员寻求不当利益的通道。一方面,专利行政部门在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加强制度约束,排除利益关联,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另一方面,对于具有某些专利权属的公司在项目竞标时,也应当严格审查专利发明人与项目之间的关联性,在过程中遏制腐败空间。
发明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日新月异的改变,官员搞发明创造也应该值得鼓励、提倡,但若是发明的初心只是为了追求利益、谋求腐败,那不知这样的发明是否还能真正地推动社会进步?
作者: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