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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纠纷化解不妥 矛盾升级酿苦果2014-06-24 15:17:27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家人之间和睦相处,彼此友善,本是平常事,当出现矛盾时,妥善化解,不致升级,酿成苦果。近日,阜宁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故意杀人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明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因家庭琐事,张明与妻子发生矛盾,一气之下,怀孕的妻子周娟跑至娘家向自己的父母诉苦,父亲周长亮听后,心生不满,便要求女儿离婚,在娘家期间,周娟又不慎流产。为此,张明对岳父充满怨恨,扬言要杀害周长亮3岁的孙子周康健。2013年7月1日,张明携带菜刀到周长亮家,周长亮让孙子到邻居家玩,并持木棍驱赶女婿,张明追赶周康健至邻居家,用菜刀砍击周康健胸部1刀,周长亮面部1刀,致二人皮肤裂创,构成轻微伤。经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明作案时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张明赔偿了被害人周长亮、周康健的各项经济损失计人民币5000元。

  该院认为,被告人张明欲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较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明作案时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了被害人的相关经济损失,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作者:颜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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