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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感女星频频“中招” 虚假代言屡禁不止2014-06-10 17:30:01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俗语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在信息传媒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名人往往难逃被过度消费的命运,尤其是漂亮性感、话题又多的当红女明星,经常会出现在各种宣传册、海报、网页之上,而对于这种做法是否侵害了当事人权益,多数企业却并未有强烈的法律意识。近期滨湖法院就审理了三起明星肖像权纠纷案件。

  柳岩、马苏、董璇三位女星均是国内知名的当红明星,性感、漂亮、身材好是她们的代名词,三人也经常因各种性感装束或情感话题登上媒体头条,在国内享有较高知名度。也许正是因为这点,近期三人的照片同时出现在锡城某专科医院的网站页面上,并被配上“无痛人流”、“处女膜修补”、“不孕不育”等名词,三人就这样稀里糊涂成为了该医院的“代言人”。正当医院认为“山高皇帝远”,此举不会被三人发觉之时,一纸诉状已递至法庭。

  三人的代理律师指出,该医院在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三名女星的照片用于商业宣传,损害了当事人的名誉,也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虽然医院一再强调为无心之过,但毕竟已构成侵权事实。最终在法院调解之下,双方达成和解,由医院向三位女星支付一定金额赔偿费用,同时立即撤除相关图片,停止侵权行为。

  近年来,明星被代言、被侵权的事件层出不穷,也屡禁不止,多数企业都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明星远在天边关注不到,或者明星人红事多无暇关注。事实上,随着法律意识的普及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明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早已不再是一件麻烦的事情,甚至在一些地区还出现了专门为明星打侵权官司的律师。因此法官也奉劝相关企业,不要投机取巧,以免引火烧身。

  作者:潘志强 包瑾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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