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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党纪,维护国安2015-10-27 10:56:50 | 来源:江姐 | 查看: | 评论:0

近日颁布的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新增“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如何处理的规定,一条新规定引发了各界人士的关注。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正确认识及理解这条新规呢?

首先, 新条例首次出现的这8个字,只不过表述形式是新的,跟其他党内法规和党内文件一脉相承,含义是一致的。

第二,“妄议”两字的关键是“妄”,发表的是“妄言妄语”。

第三,新规针对的是“大政方针”,也就是“妄议”的是“大政方针”,并不是针对党和国家的所有政策。

第四,新规是两句话,除了第一句话“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这8个字,还有第二句话“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两句话是一个整体,不能断章取义、不能分开。

第五,新规还有前置条件,“妄议”是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这个前置条件不能忽略。

我们党历来强调民主集中制,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强调要听取批评和建议,强调党内民主。对中央大政方针如果有不同看法,可以通过内部渠道提,这也是历来的做法,但是不能公开发表,造成不良影响,更不能妄议。

王岐山表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底线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必须对党绝对忠诚,决不能阳奉阴违、妄议中央。党员干部在政治上也绝对不能犯自由主义,绝不能妄议中央,绝不能散布与中央和省委精神相悖的言论。

有些党员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把党的方针政策,八项规定,四风建设等当成耳边风,办事讲话我行我素,老子天下第一,对这样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按党的纪律严惩不贷。

我们党领导人民建立了新中国,过上了幸福和平的生活,带领人民奔向小康,军事科技日益强大,国际声誉越来越高。我们应该珍惜这样的美好生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国家安定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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