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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只为利益服务2014-12-23 14:33:31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青岛公安局李沧分局原局长冯越欣,今年9月因涉聂磊黑社会案被判死缓;警方在对冯越欣资产查封时,共清点出1853瓶茅台酒。据悉冯越欣的贪婪连同学也不放过,在同学求其办事时,冯越欣则直言需要打点,“不能因是同学就坏了规矩”。(《齐鲁晚报》)

  据《香港经济日报》12月5日报道,被视为反腐整风利器的“八项规定”出台满两周年。中纪委官网公布,至今年10月31日,累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67737宗,处理89585人,党纪政纪处分25975人。与截至2013年底的情况比,2014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数更多。

  人是一种社会产物,官员更是由法律、制度、道德、风俗、惯例、民意等因素建构的产物。官员后悔并痛哭流涕,是因为他落马了,而且面临着法律的严惩、牢狱之灾。这个痛哭流涕的前官员其实已经不是官员,如果权力还有他手中,他会后悔并痛哭流涕么?

  贪官堕落与其是否为农民的儿子没有关系。一个人是否贪婪成性,与其出身关系不大:农民的儿子不一定就本性善良淳朴,而资本家的儿子不一定就生性贪婪。值得注意的是,贪官在沦为阶下囚之前,尤其是在利用权势大肆贪腐的时候,却往往对自己的出身讳莫如深。

  官戴着乌纱的时候,他们自然是“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但一旦落马,贪官们便被打回了“人”的原形。感到后悔的有之,痛哭流涕的有之,感到辜负了组织培养的有之,觉得对不起家人的有之,觉得这辈子“没有白活”的恐怕亦有之。

  《关于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辟专栏接受海内外举报追逃追赃线索的公告》开宗明义:“腐败分子携款外逃,败坏党风党纪,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引发群众强烈不满,必须将其绳之以法。”国际合作框架下的中国海外追逃追赃行动,在多位外国政要看来,“使得海外不再是贪官的避难所”,“将成为国际反腐的新典范”。

  惩得严、治得实,无例外、无死角、无空当,形成对党员队伍的净化效应、对腐败分子的震慑效应、对党心民心的凝聚效应、对国际社会的协同效应、对改革发展稳定的保障效应。

  作者:林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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